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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突發疾病身亡,老闆竟私吞90萬元賠償金!更可怕的是……[朗讀]
河南洛陽市某企業一名職工意外身亡,老闆田某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申報材料,最終拿到100萬元死亡賠償金,卻向死者家屬謊稱未投保成功,
僅支付9萬元……洛陽市洛龍區警方。
近日披露了一起罕見的冷血騙保案件,為死者家屬追回賠償金90萬元。
視頻截圖。
據洛龍公安微信公眾號報道,2023年1月中旬,洛龍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接到報警稱,轄區內一公司涉嫌保險詐騙。接報後,經偵大隊立即成立調查組迅速開展偵查工作。經查,2019年4月,該公司職工丁某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事發後該公司負責人田某以保險理賠為由,向死者家屬索要戶口本、身份證、病歷和死亡證明等材料。家屬得知情況後,配合提供了這些關鍵的信息,可是他們並沒有想到,田某打算私吞大部分的死亡賠償金。
視頻截圖。
得到材料後,田某夥同陳某一邊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保險申報理賠材料,誇大損失金額,一邊對死者家屬謊稱保險未投保成功,不斷壓低賠償金額。最終在拿到保險公司100萬元最高限額賠償後,僅向死者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9萬元,田某和陳某將剩餘90餘萬元非法私吞。
圖片來源: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微信公眾號,視頻截圖。
為嚴懲犯罪分子、挽回群眾損失,辦案民警兵分兩路,一路輾轉多地固定證據查清犯罪事實,一路調查資金流向並對犯罪嫌疑人家屬開展工作,勸其最大限度退回贓款。經過連續十餘天的調查取證,2月14日,經偵大隊在紮實充分的證據支撐下,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田某、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將90餘萬贓款全部追回。
此案件的偵破,有力的打擊了保險詐騙違法犯罪行為,同時也最大限度地追回了死亡賠償金,給死者家屬帶來了一絲安慰。
洛龍警方同時也對保險詐騙犯罪進行了普法介紹。
圖片來源: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微信公眾號,視頻截圖。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以下行為均屬騙保: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僅支付9萬元……洛陽市洛龍區警方。
近日披露了一起罕見的冷血騙保案件,為死者家屬追回賠償金90萬元。
視頻截圖。
據洛龍公安微信公眾號報道,2023年1月中旬,洛龍公安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接到報警稱,轄區內一公司涉嫌保險詐騙。接報後,經偵大隊立即成立調查組迅速開展偵查工作。經查,2019年4月,該公司職工丁某在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事發後該公司負責人田某以保險理賠為由,向死者家屬索要戶口本、身份證、病歷和死亡證明等材料。家屬得知情況後,配合提供了這些關鍵的信息,可是他們並沒有想到,田某打算私吞大部分的死亡賠償金。
視頻截圖。
得到材料後,田某夥同陳某一邊向保險公司提供虛假保險申報理賠材料,誇大損失金額,一邊對死者家屬謊稱保險未投保成功,不斷壓低賠償金額。最終在拿到保險公司100萬元最高限額賠償後,僅向死者家屬支付死亡賠償金9萬元,田某和陳某將剩餘90餘萬元非法私吞。
圖片來源: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微信公眾號,視頻截圖。
為嚴懲犯罪分子、挽回群眾損失,辦案民警兵分兩路,一路輾轉多地固定證據查清犯罪事實,一路調查資金流向並對犯罪嫌疑人家屬開展工作,勸其最大限度退回贓款。經過連續十餘天的調查取證,2月14日,經偵大隊在紮實充分的證據支撐下,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田某、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將90餘萬贓款全部追回。
此案件的偵破,有力的打擊了保險詐騙違法犯罪行為,同時也最大限度地追回了死亡賠償金,給死者家屬帶來了一絲安慰。
洛龍警方同時也對保險詐騙犯罪進行了普法介紹。
圖片來源: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微信公眾號,視頻截圖。
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違反保險法規,採用虛構保險標的、保險事故或者製造保險事故等方法,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之規定,以下行為均屬騙保: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保險事故的鑑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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